Fired a person but you don't have the right. From Forever Reduce to 4 years.
評論:鄭丁賢‧馬華的黑色幽默
2009-09-22 19:08
馬華中委會的決定,製造了一種黑色幽默的效果。
中委會把蔡細歷的處分,從“無期徒刑兼褫奪終身公民權”(開除黨籍),減輕為“4年有期徒刑”(凍結黨籍4年)。
表面上,這是對蔡細歷的厚愛。
從無期減到4年,差別很大。如果是陳水扁,那可要放鞭炮吃豬腳麵線拜祖宗,準備4年後到美國當寓公,安享天年了。
同樣的,也是表面上,這很不給翁詩傑面子,還打了他的屁屁,推翻他開除蔡細歷的決定。
對老翁性格如此剛烈之人,豈不是很大的污辱?
但是,情況正好相反。
翁詩傑對著鏡頭,難得輕鬆爽快的朗讀中委會的決定,字字鏗鏘,毫不含糊;而翁派大將們,眾口一詞,大聲叫好。
反觀蔡細歷,對減罰絲毫不領情,怒斥中委會不應作出如此決定;蔡派眾支持者,也有當頭被潑一身冷水,成為凍火雞的感覺。
葫蘆裡賣的藥膏不簡單,阿扁肯定看不懂馬華公會的政治把戲。
中委會表面上“糾正”翁詩傑,背後卻是暗助老翁一把。
很多馬華黨員,包括中央代表對翁詩傑的不滿,在於他的剛愎自用,橫衝直撞,手法強硬,感覺上少了同志溫情。
譬如,要對付蔡細歷不是不可以,畢竟這是政壇,不是佛堂;但是,任意開鍘砍蔡頭,間接否定中央代表們的選票,確是得罪了很多中央代表。
“不爽”之下,這些中央代表準備在特大上給老翁一些顏色看看。
中委會在特大前改變開除蔡細歷的決定,是一種“緩頰”的表現,一方面輕輕的打了一下小屁屁,給翁詩傑有個下台階,另一方面,也宣示沒有開除蔡細歷,要中央代表不須生氣,不用那麼不爽。
如此一來,翁詩傑在特大的壓力就減輕一些。
不過,對蔡細歷而言,“4年有期徒刑”和“無期徒刑”並沒有分別。
凍結4年黨籍,蔡細歷將錯過下屆黨選,也勢必錯過大選。對於64歲的從政者,無異宣判政治生涯結束。
更何況,蔡派要在特大全力衝刺,一舉推倒翁詩傑;而今,這條路上卻出現了中委會鋪上的路障,衝力頓時減速,豈不高呼“阻掟”呼!
星洲日報/馬荷加尼‧作者:鄭丁賢‧2009.09.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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