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enaga new calculation of Electricity tariff

Average calculation of electricity

(森美蘭‧芙蓉21日訊)國能公司去年實施的“兩個月電費計算法”措施引起普遍不滿,國能公司最近發出內部指示,從今年9月1日起,改以“平均用電量”(Kegunaan Purata)計算法,以平息民怨。
在“平均用電量”計算法下,用戶是根據用電量和讀錶天數,再除於讀錶月份天數,然後得到平均用電量,再根據多於和少於400單位用電量,來計算出應繳的電費。
新計算法對用戶更公道
據國能公司反映,新的計算法對用戶更加公道,尤其是累積幾個月才讀錶的電費賬單。
簡單而言,真正的電費是根據讀錶天數和用電量,除於月份天數,算出最先享有低收費的用電量,再根據收費率來計算出須繳電費。
譬如,用戶接獲31天的用電量電費單,當時月份天數是30天,因此,31天除於30天,再乘於用電量,得出首個應享有的低收費用電量,然後再根據收費率,順序算出餘下電費。
在新計算法下,如果用戶的用電量不超過最低的400單位,或讀錶天數少於當時月份天數,則根據原有收費率來算出須繳電費。
李麒昌:仍需觀察及收集更多資料
森州馬華副秘書李麒昌向《花城》證實,國能公司已從9月1日起實行“平均用電量”計算法,以取代之前引起爭議的“兩個月電費計算法”。
他說,國能指新計算法對用戶更加公道,惟他將會研究新計算法是否真正讓用戶受惠或更公平。
他表示,這也是森馬華月前與國能公司舉行交流會後,向國能反映“兩個月電費計算法”引起不滿後,獲得國能高層關注,進而作出調整。
“新計算法剛剛落實,我需要觀察和收集更多資料後,才能確定是否對用戶更公道計算出應繳電費。”

2個月計算法引太多投訴
據瞭解,“平均用電量”計算法也是取代國能於去年4月1日落實“電費指南”下實行的“兩個月電費計算法”,因為“兩個月電費計算法”實行一年多來引起太多投訴,該公司檢討後才實施新計算法來平息用戶怒氣。
據知,新計算法只對家庭用戶生效,不包括商業用戶,而家庭用戶又分為普通用戶(OPC)和大電用戶(LPC),兩者都以同一標準來計算電費。
Source: 星洲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