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o the right Thing - 納吉必須做對事

評論:鄭丁賢‧納吉必須做對事
2009-05-12 18:08
衡量一個人,不是看他平時說了甚麼,或做了甚麼;而是看他在關鍵的時候,說了甚麼,又做了甚麼。

這句名言,適用於首相納吉。

林肯被公認是美國最偉大的總統。世人對他的評價,並不是他在任期間,建了多長的鐵路,蓋了多少間大學,或是他的行政效率很好,建樹良多之類的。

世人只記得,林肯在歷史的關鍵,決定解放黑奴,讓黑人享有人權,得到尊嚴。

即使面對內戰分裂,經濟崩潰,乃至個人性命受威脅,林肯都不退縮。

他選擇做一件對的事,即使這件事對他個人和政府,沒有直接的利益,反而帶來衝擊傷害。

這種“對”的精神,照亮了美國,也成為人類典範。

霹靂州的局面鬧至今天,已經成為無休止的法庭案件。今天法庭宣判,明天一方上訴,判決出來,總有一方又再上訴。

即使打完這一宗官司,卻又案中有案,從高庭到上訴庭,再到聯邦法院。

法庭能夠處理法律問題,然而,它不是處理政治問題的最佳途徑。

霹靂州的問題,絕對是政治問題,不是法律問題。

政治問題,終究要以政治方式解決。

再拖下去,霹靂州根本無法產生一個有效的政府,也不能擬定政策,更難以進行良好施政。

州內人民,被當成是棄兒,眼巴巴的看著政治的傾軋,來決定自己的命運。

全國人民,也對政治鬥爭曚了頭,傻了眼,看不到是非黑白,也迷糊了前景。

如今,已是關鍵時刻,必須是解決問題的時候了。

如今,也就等著相關的人物,做對的事,挽回流失的民心,彰顯正義的價值。

不管國陣支持者,或是民聯同路人,絕大部份的國人,都認為要還政於民,舉行選舉,讓霹靂州人民來決定他們要的政府。

納吉上任之後,提出改革議程,推動一個馬來西亞的願景,就應該從霹靂州做起,尊重州內人民的意願,以及符合全國人民的期盼。

一旦納吉同意重新選舉,霹靂蘇丹肯定會配合解散州議會;國陣和民聯在公正的平台上,做公平的競爭。

或許,納吉做對了,國陣的聲望也會提高,得到人民的認同;在選舉中,能夠有所表現,對於打造首相和國陣的公信力,也有助益。

否則,硬著頭皮幹下去,扶著一個跛腳鴨州政府,拖到下屆大選,結果會更惡劣。

星洲日報/馬荷加尼‧作者:鄭丁賢‧2009.05.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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