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e freedom of smoking

I personally don't smoke and I hate smoking smell. But I think it is not fair if you died of lung cancer due to smoking and sue the cigarette company. Ridiculous.


鄭丁賢‧抽煙沒自由

2009-09-13 18:28
香港文化人梁文道是有煙癮的人。和他一起在各地演講、吃飯、聊天,忽地,人不見蹤影;探頭四尋,原來,他人在外頭抽煙解癮了。

文道近年潛心於佛教,清心寡慾,連酒也不沾了;但是,對於煙這東西,卻還是挺執著的。

問他原因,他說,這和一般人以為的“尋找靈感”並無關係;只是,一口煙吸進去,有助於提高集中力,也有一種“存在感”。(此種能力不適用於一般人,小朋友千萬別仿傚。)儘管抽煙變得很不方便,他身邊也有不少朋友因此戒煙,但是,文道堅持“人有不抽煙的自由,也有抽煙的自由”;抽煙信念毫不動搖。

只是,他感慨抽煙人士愈來愈受歧視,各種反煙運動和反煙廣告,把吸煙者描繪成殺人兇手和道德犯錯。

煙民被驅逐到戶外,處境堪憐,而即使被逼到路邊抽煙,路人還是投以鄙視的眼神,避之惟恐不及。

最終,煙民要吸煙,可能只有躲到黑巷角落裡,就好像吸毒的道友一般。

所以,文道揚言明年要聯合中港台的吸煙文化人,進行“反反吸煙”運動,進行抗爭。

作為“回頭是岸”的前吸煙人士,我對文道等煙民的遭遇,只能寄以同情。

大馬的反煙和限煙運動,雖然沒有香港那麼嚴厲,但是,香煙盒上的噁心照片,可能是世界之最。

為了避免進一步傷害文道的感受,我儘量避免讓他看到大馬的香煙盒子。幸好,他抽的是自己捲的煙,所以,沒有因為香煙而影響他的演講表現。

禁煙措施,其實還是有爭論。站在自由主義觀點,這是限制個人的選擇和自由。

尤其,很多吸煙者是勞動階層,他們生活最大調劑是抽口煙,未來他們可享受的生活空間會愈來愈少。

然而,反吸煙運動肯定是世界主流,基於個人健康,以及政府的保健成本,今後畢然還是反煙當道。

不久前,美國一名有47年吸煙習慣的美國老婦人,因肺癌死亡,他的女兒入稟法院要求香煙公司賠償。陪審團週一以9票對3票裁定她勝訴,並下令煙草公司需要付出1380萬美元(馬幣約5000萬令吉)。

或許,未來不但人們不敢吸煙,連香煙公司也不敢賣煙了。

星洲日報/馬荷加尼‧作者:鄭丁賢‧2009.09.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