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ho dare to throw stone at me?

鄭丁賢‧誰敢砸石頭?
2009-08-16 18:55
借用耶穌的說法:“你們之中,誰沒有罪的,可以用石頭丟她。”

於是,那些指婦人犯了淫蕩罪的人們,一個個悄悄的溜了。沒有人敢用石頭砸那婦人。

別誤會,我不是傳道,我甚至不是教徒;只是,《聖經》的這個故事,讓人有很多想像空間。

張慶信說:“我不會隨便開牌,但是,如果我受到這些人攻擊或抹黑,我會一直開下去。”

如果換個說法,大致上是:“你們之中,誰沒有拿錢的,可以繼續攻擊我。”

他已經說了,翁詩傑拿了他1000萬令吉,還坐了5次私人飛機;言下之意,後面還有一大串。當然,現在這些講法,都是片面之詞。

哈利路亞!我絕對不是褻瀆先知,拿耶穌的話來作比喻。

我只是頑皮起來,胡亂的相提並論;大家不要怪罪。

故事中的法利賽人,逮到了行淫的婦人,要用摩西律法《十誡》中所說的“不可行淫”來對付她。

耶穌陷入兩難。如果赦免婦人,就會違反律法;如果將婦人定罪,讓大家丟石頭砸死她,那又不符合自己的道。

原本人群義憤填膺,一聽耶穌這麼說,可就慌了。

誰沒有犯過罪?或許只是沒有被抓到,或許只是起了念頭,然而誰敢說自己沒有犯過罪?於是這群人,一個一個悄悄的走掉了。

或許他們害羞臉紅於自己也曾經犯罪,卻在這裡大聲嚷嚷著要定一個人的罪;或許他們鬆了一口氣,不用拿起石頭去定人的罪。

不同的是,在翁詩傑、馬華眾人對張慶信的肉搏戰,沒有耶穌。

只有利害關係。

張慶信聲稱很多人都向他拿錢,如果他攤開牌,那就不得了。

反貪污委員會表示已經進行調查,然而,如今又以避免被“怪罪”

為名,聲稱停止調查政治人物。

這個理由怪怪的。

國陣高層已經出聲,要雙方停止“自暴其醜”,而應該以現有的管道來解決。

事件可能從幕前交手,轉為幕後拼搏。

短期內,不會有審判。而耶穌不需要審判,他要的是大家檢驗自己的良心,包括那婦人,以及群眾。

政治中人,也應如此。

星洲日報/馬荷加尼‧作者:鄭丁賢‧2009.08.17